亮点二
进一步明确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亮点五
规范亲子关系
确认和否认可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 ,
亮点六
离婚多了一条路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